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的

早上爸爸送妹妹去上课,我正好去超市买东西,大家一起走,回家的路上,碰上以前同学在等公交,爸爸说要捎上她,我拒绝了。爸爸有点不高兴的说“都认识人,捎一段给她送家去,她自己从公交站走到家得走挺老远的呢!”我就跟爸爸说了我们小时候的一件事,我们一起上学的时候,有一次连着下雨好多天,我几双鞋都湿了,怎么都晾不干,我妈找出一双旧鞋让我穿。这位同学看到之后说“这鞋是你捡的吧?我前天刚扔垃圾桶的!”我说“这鞋我的。”她坚持“我前天扔垃圾桶的,就是这双!”无论我怎么解释,她就说这是她扔的,还找来跟她不错的同学作证!说我这鞋是捡她的,连着好多天,不停的说我从垃圾桶捡了她的鞋。把我烦的不行,回家我让我妈把我的鞋烤干了,把那双旧鞋给了她。我以为这事完了,没想到她就自以为她说的是对的,到处跟人说我捡她旧鞋。一连说了好几年。从那儿以后只要看见她,我就想起这事,我爸一说要捎着她,我果断就拒绝了。

无独有偶,我高中同学里有个类似的事,同学A没事就欺负同学B,比如冬天半夜趁着同学B上厕所,把宿舍门锁上,同学B在门口敲门不让其他人开,同学B只好去找宿管老师,可还是冻两小时发烧了。再比如大家一起去洗澡,他把同学B的衣服带走,让同学B找不到衣服。再比如挑拨别的同学打同学B,等等损人不利己的事。大家毕业以后,各奔东西,巧的是,同学B开了公司,当了老板,同学A去他公司面试,同学B找借口没有收同学A。同学A在我们的同学群里谴责同学B,不讲同学情谊,一点也没有人情味。

最近陪爸妈看电视,有个大叔家里拆迁,他回家要分家产,父母和兄弟姐妹都不同意,大叔很可怜,家里只有个两居室,儿子要结婚了,可是没房子,老两口的退休金根本不够给孩子买房子,想趁着这次拆迁要点钱,给儿子买房子,可是家里都不给。本来挺可怜这大叔的,可是等大叔父母和兄弟姐妹诉说之后,有了戏剧性的转折。大叔父母拿出了一个协议,大叔二十多年前结婚的时候跟父母商定,父母给一万块钱,他离家结婚,对父母生的时候不养,死了不用葬。大叔拿了钱,真的履行了协议,除了春节带着孩子回家看看父母以外,父母生病、盖房、搬家等等从来没管过。律师看了协议之后说协议无效,大叔很高兴,说是不是可以分家里拆迁的钱和房子。律师说家里财产是父母的,爱给谁给谁。协议无效,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,你必须赡养父母。

很多遇到困难的人总说自己很可怜,总说别人不对,遇到不顺的事就抱怨。我就是这样,每次我跟我妈抱怨,我妈就告诉我“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的”。我很喜欢《生命的寻路人》里的一句话“每件事都不止是表面呈现的样貌。看得见的世界只是知觉的一种层次。”一方面是说我们不要对别人的故事妄下结论,事情可能不像我们看到的一样。另外一方面是指我们面对困难的时候,要多想自己是不是有什么不对。人生路上,有些绊脚的石头,是我们自己放的。